感謝網友熱烈參加,現在就立即公佈第三週的得獎名單~
若是你幸運中獎,記得登入帳號收取兌獎通知簡訊,
若殘念..得獎不是你!!....沒關係!~

那就豁達點,發揮福利社精神.....把殘念換成祝福,去恭喜一下得獎者吧!!


【第三週活動時間】2008/2/6(三)~2008/2/12(二)
【第三週活動辦法】活動期間只要您祝福的對象超過10位且不重複ID,就有機會抽得明星福袋!!(名額10位)

【第三週活動得獎名單】

gn18837
tracyxcat
Varina
abcdee04510
zhen
shiey
csvs1422
yukijk
jackylin5230
bammind

【活動獎項】 PIXNET為您隨機組合,以站內明星、藝人為主題的週邊紀念商品,驚喜組合內容可能包含:簽名專輯、代言商品、海報等主題紀念商品唷!


【領獎方式】 
1. 得獎人名單經公佈後 ,幸運中獎人本人,請主動來短訊連繫。
2. 得獎須請本人登入部落格,以發送短訊自Pixnetwish方式,提供下述4項資料:
    您的ID、聯絡電話、真實姓名及福袋寄送地址!


【活動限制】
 1. 本活動中所有幸運得獎人,於活動期間內皆不得重複中獎,若重複中獎者,獲獎資格將順延至累計次數次高位得獎人,若次數相同則以抽獎方式決定。
 2. 兌獎期限至2008/02/28 逾期將取消資格,且不再另行通知。
 3. 每日對相同ID送禮僅能計算一票,但不同日送禮得以累計票數,祝福對象越多中獎機會越大!!




注意事項
1. 請確認註冊PIXNET時所填寫的聯絡及地址資料皆為正確資料,所有資料皆會保密,只作為獎品寄送依據。逾時未修改正確寄送地址者視同放棄。
2. PIXNET會員資料不正確者恕不另外通知、補寄。
3.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,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。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。
 4.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智慧財產權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資格;如為得獎者,則取消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。
5.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 6.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7. 本活動獎項之寄送地址僅限台、澎、金、馬地區,獎品將以一般掛號郵件寄出。
8.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
9. 萬一本活動參加者不及贈品數量,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品數量之權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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